申请房屋登记应符合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不存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不许登记的情形。
申请登记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