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应当受助的学生。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以低保证为据)的直系子女;
2、残疾(一、二级)学生(以残疾证为准);
3、父母双亡;
4、父母双下岗且生活困难的;
5、享受国家优抚的伤残离复军人、烈士子女;
6、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应当享受的。
(三)符合基本条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政府助学金。
1、父母一方下岗且生活较困难的或双方无固定工作,生活困难的;
2、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
4、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抚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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