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         
 
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简章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中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选的范围

  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选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考选的单位、岗位及条件见附表。报考人员除符合附表中规定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实践技能;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从事过与考选单位或岗位相关或相似的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8日—4月3日
  确认时间:2010年3月29日—4月4日
  现场认定时间:2010年4月5日—6日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市市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吴泰闸路万通科技市场向东200米路南济宁市市中区委党校院内,乘坐4路、21路、30路、10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济宁人事信息网(网址http://www.jnrsj-sd.gov.cn)、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网址http://www.jnsz.gov.cn)或运河传媒网(网址http://www.yhcm.org),点击“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要小写进行录入),上传个人近期照片(照片要符合报考要求,不得大于20K的近期正面照片,且照片下方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区招考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定。报名期间,区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双休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2010中区招考 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和《2010年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地址:http://www.jnsz.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032984859628.doc)按规定的时间到市中区委党校办理认定手续。区招考办公室届时到现场认定。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2010中区招考 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和《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现场认定无误的,在《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印章。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在4月7日—8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区招考办公室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准考证主证》;企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所需材料,则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或所提交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则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宁人事信息网、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和运河传媒网公示。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面试折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实践技能测试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和进入实践技能测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宁人事信息网、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和运河传媒网公示。
    3、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测试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考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按百分制计算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在济宁人事信息网、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和运河传媒网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考选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按学历学位、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济宁人事信息网、运河之都·济宁中区网和运河传媒网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区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申报职位相关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或考选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办理录用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考选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区人事局颁发《济宁市市中区考选专业人才录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为公务员的,安排在所报单位机关岗位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原职级确定工资标准,为企业人员的,按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确定工资标准;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考选工作的领导,成立济宁市市中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选工作。
  为保证考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向社会发布考选人才公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2163276),专门受理公开考选工作的咨询、举报,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一律取消参加资格。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计划
 
市中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和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3月27日 
2010年济宁市市中区公开考选
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计划
 
考选单位
单位
性质
考选
岗位
考选
计划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纪委
机关(事业)
财拨
案件审理
1
法律、财会、审计
 
投诉中心
2
法律、财会、审计
 
法院
机关
法官
3
专业不限
公务员;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
检察院
机关
检察官
2
专业不限
公务员;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男性。
经济开发区
事业财拨
规划设计
1
城市规划与设计、工业设计
 
工程管理
1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设计、建筑工程
 
统计审计
1
统计学、审计、财务管理
 
项目管理
1
项目管理、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
 
工程审计
1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资本运作
1
投资学、区域经济学、金融与投资、风险管理
 
物流
1
物流工程、物流规划、物流管理、国际运输与物流
 
经贸局
机关(事业)
财拨
企业管理
1
工业经济、企业管理、项目管理
 
考选单位
单位
性质
考选
岗位
考选
计划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发改局
 
事业财拨
项目策划、
规划管理
1
项目管理
熟悉项目策划、项目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根据领导要求从事项目管理等领域调研和课题研究能力。
财政金融领域研究
1
世界经济、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政治
熟悉财政、金融等理论知识;具备根据领导要求从事金融及对外开放领域调研和课题的研究能力。
产业领域研究
1
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熟悉宏观经济、产业经济等理论知识;具备根据领导要求从事产业经济领域调研和课题研究能力。
区域经济领域研究
1
经济学、区域地理学等专业
熟悉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根据领导要求从事区域经济领域调研和课题研究能力。
财政局
机关(事业)
财拨
财务审计
1
财政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审计、财会、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中级以上相关技术职务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
事业财拨
投融资
管理
1
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国际金融、国际金融与贸易、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与投资、金融信息、风险管理、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证券、管理工程
中级以上相关技术职务;熟悉公司股份制管理、公司上市、企业并购、资产重组、资本运营等相关业务。
环保局
机关(事业)
财拨
环境监测
(机关)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生物技术、生态(植物)保护
公务员
环境监测
(事业)
2
 
考选单位
单位
性质
考选
岗位
考选
计划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安监局
机关
技术检测
1
化工、冶金、机械、纺织、电力
公务员
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机关(事业)
财拨
植物保护
1
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植物病理
中级以上相关技术职务
土肥技术
1
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蔬菜种植技术
1
种子科学与工程(蔬菜方向)、生物技术(蔬菜方向)
水产技术
1
淡水水产养殖
农业产业
1
农林经济管理、农学、农村区域发展
畜牧业
管理
1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水务局
机关
水务管理
1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水务管理、城市水利
公务员
审计局
(审计办)
事业
财拨
工程审计
3
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园林
具备工程造价审计的专业技能;取得全国工程造价员以上资格;从事工程造价预算或工程审计3年以上。
文化局
事业财拨
文化旅游产业管理
1
文化产业管理、旅游产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考选单位
单位
性质
考选
岗位
考选
计划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建设局
事业财拨
工程管理
1
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熟悉有形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交易的规定、运作及管理,懂数据定量分析,有3年以上从业实践经验。
城市规划
2
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
中级以上相关技术职务
市政管理
2
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园林
土地管理
1
土地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交通局
事业财拨
道路交通
工程管理
3
公路设计、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
 
考选单位
单位
性质
考选
岗位
考选
计划
专业
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招商局
事业财拨
专业招商
4
专业
不限
有2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一种外语(英、日、韩、德等,提供外语等级证书)。
有特殊专业招商能力或曾有过较大招商实绩者(提供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作为实践技能测试的加分项。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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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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