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

  为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举报的内容、范围和奖金数额

  举报违法怀孕、历年来违法生育未作查处或未上报出生的违法行为。举报违法怀孕4个月以上未终止妊娠的,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现金1000元奖励;凡举报违法生育(含收养)一孩,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现金2000元奖励;凡举报违法生育(含收养)二孩及以上,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现金5000元奖励。 凡举报名人富人、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岗职工违法生育(含收养) 二孩及以上的,每查实一例给予举报人加倍奖励。

  举报对象包括市中区行政区域内的本区常住人口、流入人口和济宁市中区籍户口流出外地人员。

  二、举报办法

  举报方式主要有:信件举报和来人举报。

  ㈠信件举报。1、举报违法生育要写清楚违法生育当事人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生育情况,如胎次、性别等;2、举报要写清楚怀孕妇女或夫妻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举报信由举报人自编六位数密码,写在举报信的显著位置,并将举报信复印一份留存,以备兑取奖金。来信请寄市中区共青团路42号市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信访科收(电话:2371136、2371139)。

  ㈡来人举报。请直接到区人口计生局信访科举报  地址:市中区共青团路42号,经纬大厦北五十米路东

  三、兑奖办法:

  ㈠对违法生育的举报,区人口计生育局每月上旬在《中区报》和鸿禧网(http//www.jnzqjs.gov.cn)上公布一次获奖密码,举报人持留存的举报信到区人口计生局信访科领取奖金。凡同一对象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收信邮戳、电话记录和来访记录为准。正在调查或查实后又举报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不作奖励。

  ㈡本公告解释权归济宁市市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济宁市市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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